2005年1月5日 星期三

電影與文學—第二點:電影與小說

文學中以小說和電影的關係最為密不可分,說起來是很自然但也很耐人尋味的關係。小說的歷史淵源,就西方而言,可已追溯到古羅馬時代的敘事史詩,近則可以看成中古世紀及文藝復興時期傳奇式的騎士故事一脈相承而來。中國的小說遠可追溯到先秦的《春秋》及《戰國策》,或是《莊子》的寓言,近則可以自唐代的傳奇開始,到元代的劇曲,明清的小說一路承繼下來,無論是中國或是西方,小說都是近百年間達到成熟完美的地步。而電影則全然是二十世紀科技文明的產物,發展至今不過百年,與小說相比較下,是相當短暫的。但是電影的一開始,便與小說之間產生了極為密切的裙帶關係,這關係自始自今,始終互相為用,相輔相成,不但沒有停止過,而且還有著越演越烈的趨勢。關於電影和小說這樣密切的關係,一樣是分成兩個方面來看:首先是早期的電影製作,是從小說的表現手法和形式去學習電影的表現意念和表現方法。另一方面,就是電影從小說方面取材,也就是小說改編成電影。

小說中的章法以及篇法在在早期的電影創作中影響很深,這樣的電影注重結構,例如好萊塢的電影,結構明確,故事的公式化,甚至能夠利用文章的「三分法」或是「四分法」去概述。像是早期的「《星際大戰》系列」,或是如「《E.T.》」等,都是有著文學骨幹,電影手法的電影,他們本身根本就是一部小說,有著完整的敘事結構和明確的故事。但在「蒙太奇」理論出現後,完全顛覆這樣的電影創作方式,這部分會在下面最更詳細的說明和報告。

而小說改編的電影有著小說的情境和脈絡,同時藉由影像來代替小說中的場景敘述,將觀眾的精神投注在劇情本身的推演及變化,利用明確的景象給予觀眾得以快速的融入情節當中。這樣的方式可以從近期的電影如「《魔戒》三部曲」或是「《哈利波特》」的系列電影中得到印證。如《魔戒》的原著中,長篇大論用來寫景與敘述的場景,或是只能夠利用文字描寫的壯麗景觀在導演的巧思下,一一真實的呈現,原來幾乎無法想像的魔法、怪獸、武器,藉由聲光效果,栩栩如生的讓觀眾感受得到,使得故事能夠快速略過這些描述層面,進而展開故事的情節,這是屬於電影特有的表現手法。

這些只是簡略的舉例說明小說和電影之間的關係,主要還是要說明電影在發展過程中,與小說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主要的原因恐怕是他們同樣都有著「敘述性」以及「虛構性」的特質。他們一者以文字,一者以影像,同樣以虛構為基礎敘述故事,而且同樣是以所敘述的虛構故事去達成重現現實人生的目的,無論創作出來的作品是如何的虛構;不管是科幻或是奇幻,不管多麼天馬行空,最終還是以人性為其出發點。

如果說「敘述性」和「虛構性」是它們兩者間的共通點,其最終的目標一樣都是在於重現人生,可是它們之間的形式卻又如此的不同,它們之間的差異點又在何處呢?

其中最主要的差異點自然是來自於它們的表現手法不同。仔細來說,小說所運用的是含有抽象性質的文字作為描述,小說家透過讀者自己的想像力的渲染,來建構出他所想要表達的意念。而電影本身則是利用及近真實的人類影像,經由攝影的過程,組織、剪接的手段來呈現他的意念。觀眾只能夠經由視覺與聽覺不斷吸收一連串立即且稍縱即逝的影像活動以獲得導演所想表達的意念。

同樣利用《魔戒》做為例子,小說中美貌的精靈,在每個讀者中的樣子不盡相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私密的想像空間,甚至可以說,有多少讀者,就有多少種不同的魔戒。然而電影不能,也無法做到,在電影中每個人所看到的影像是相同的,彼此的想像是一樣的,從電影院中出來的人,它們的魔戒都是相同的,他們所認為的精靈就是一樣的,不管是不是符合他們自己心中美麗的標準。

就故事的推進上,兩者可以說是完全的不同,小說用的是一篇篇的敘述,利用空間的轉換來產生時間的推移,而電影則是利用不停的時間推移及快速的畫面,來達到空間的感覺,所以他們的閱讀與觀賞的形式就產生了極大的分歧,閱讀小說時,讀者可以隨時停頓,就其中的細節咀嚼玩味,然電影不行,電影的影像是一幕接著一幕,觀眾必須投入其中,不能分心或是停下來思考,在這一點上,兩者也是有著很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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