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人建議我,追一個女孩寫情書最好。可是文學創作最忌諱一件事情,就是「為作新詞強說愁」。我對於那個女孩的感覺到底是什麼?是情?是愛?還是慾?我自己都模糊了,我都不知道了,我如何能夠寫出情書?就算寫出來,那也恐怕不是我的真性情。
午夜夢迴中,我思索我到底對她抱著什麼想法。我承認,我很想擁抱她,我想牽著她的手,我想她在我懷裡,我想和她一起用功,一起傷腦筋,可是,只有這樣,算是愛嗎?我想過她想要什麼嗎?我想過未來嗎?我真的迷惘了,我甚至懷疑這樣不成熟的我,根本沒有資格談這些。
我對自己的疑問越多,對於未來的恐懼就越大,我能怎麼辦?我還能繼續愛她嗎?不,是不是愛,我真的不清楚。
我一直希望自己成為負責的人,事實證明我不是,以前到現在,都只再再證明我的任性。我會輕易的毀掉自己的承諾,只因為一時的好惡,我有辦法保證她的快樂嗎?
唉,這樣的我,簡直糟糕透頂,雖然我不是第一天發現,但是每當想起這些,我又如何能夠快樂?
每次我都說要改變,但我知道,我說的都是屁話,根本沒人能夠改變我,主宰是我自己,我必須自己改變,但,做不到。
寫到這裡,我頓了很久,我....算了,這就是我。
誠實面對自己,這樣醜陋的我,真能面對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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